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7:4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收容人選讀國立空中大學課程實施要點 3
三、選課及報名方式:
(一)由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於報名前七日提供課程內容及費
      用明細,請各教區辦理宣導及審查報名人員資格。
(二)報名收容人登記完成,請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派員蒞監
      舉行說明會,並採現場登記報名(每名收容人最多可選讀二科〉。
(三)請總務科協助辦理扣款事宜。
(四)由本科派員至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辦理繳款手續。
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修正
3
三、選課及報名方式:
(一)由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於報名前七日提供課程內容及費
      用明細,請各教區辦理宣導及審查報名人員資格。
(二)報名收容人登記完成,請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派員蒞監
      舉行說明會,並採現場登記報名(每名收容人最多可選讀二科〉。
(三)請總務科協助辦理扣款事宜。
(四)由本科派員至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辦理繳款手續。
民國 93 年 07 月 16 日修正
3
三、選課及報名方式:
 (一) 、由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於報名前七日提供課程內容及
        費用明細,請各教區辦理宣導及審查報名人員資格。
 (二) 、報名收容人登記完成,請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派員蒞
        監舉行說明會,並採現場登記報名 (每名收容人最多可選讀二科
        ) 。
 (三) 、請總務科協助辦理扣款事宜。
 (四) 、由本科派員至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辦理繳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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