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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規定 8
八、 (查核計畫) 
    本作業規定第二點查核件數,由查核小組逐月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
    系統」之標案明細中,按工程推動情形選定查核案件,簽辦施工查核
    計畫,並安排查核時機及工作人員分工。
民國 95 年 01 月 20 日修正
8
八、 (查核計畫) 
    本作業規定第二點查核件數,由查核小組逐月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
    系統」之標案明細中,按工程推動情形選定查核案件,簽辦施工查核
    計畫,並安排查核時機及工作人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