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規定 23
二十三、 (附則)
        本作業規定所使用表格,由查核小組召集人依事實需要核定及調
        整。
民國 95 年 01 月 20 日修正
23
二十三、 (附則)
        本作業規定所使用表格,由查核小組召集人依事實需要核定及調
        整。
民國 93 年 01 月 20 日訂定
8
八、本作業規定所附範例,得由本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召集人依事實
    需要核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