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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替代役宿舍使用冷氣機注意事項 1
1.冷氣使用以改善環境舒適為原則,並非享受之用,請大家以正確的觀
    念使用,避免造成資源的浪費和金錢上不必要的支出。
民國 93 年 01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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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氣使用以改善環境舒適為原則,並非享受之用,請大家以正確的觀
    念使用,避免造成資源的浪費和金錢上不必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