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全國法規英譯作業規範 1
一、為營造英語生活環境,因應全球化及國際化需求,使行政院及所屬各
    級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主管之中央法規英譯有一致之作業方
    式,特訂定本規範。
民國 93 年 05 月 04 日訂定
1
一、為營造英語生活環境,因應全球化及國際化需求,使行政院及所屬各
    級行政機關 (以下簡稱各機關) 主管之中央法規英譯有一致之作業方
    式,特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