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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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違規列管收容人評分應行注意事項 7
柒、列管考核對象晉分表: 一、列管受刑人之處遇適用新法者其晉分處遇如附表一。 二、列管受刑人之處遇適用舊法者其晉分處遇如附表二。 三、受處分人之列管晉分處遇如附表三。
民國 93 年 04 月 01 日訂定
7
柒、列管考核對象晉分表: 一、列管受刑人之處遇適用新法者其晉分處遇如附表一。 二、列管受刑人之處遇適用舊法者其晉分處遇如附表二。 三、受處分人之列管晉分處遇如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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