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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各類別起分核分要點 7
七、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之起分,依本要點第十條所列操行分數標準增加
    一分。
民國 95 年 09 月 15 日修正
7
七、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之起分,依本要點第十條所列操行分數標準增加
    一分。
民國 94 年 10 月 18 日修正
7
七、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之起分,依本要點第十條所列操行分數標準增加
    一分。
民國 93 年 03 月 03 日修正
7
七、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之起分,依本要點第十條所列操行分數標準增加
    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