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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公文品質評量實施注意事項 2
二、本注意事項稱公文者,係指處理公務或與公務有關之全部文書。凡機
    關與機關或機關與人民往來之公文書,機關內部通行之文書,以及公
    文以外之文書而與公務有關者,均包括在內。
民國 93 年 03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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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注意事項稱公文者,係指處理公務或與公務有關之全部文書。凡機
    關與機關或機關與人民往來之公文書,機關內部通行之文書,以及公
    文以外之文書而與公務有關者,均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