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4:3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偵辦跨國性毒品犯罪入出境協調管制作業辦法 第 9 條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毒品、人員及其相關人、貨入境後,應依偵查計畫
書所載之方式,採取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監督作為。
民國 93 年 01 月 07 日訂定
第 9 條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毒品、人員及其相關人、貨入境後,應依偵查計畫
書所載之方式,採取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監督作為。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