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請託關說之禁止) 廉政人員應不為及不受任何請託關說,並不得利用職務或名銜,為 自己或他人謀取任何利益。
十一、(請託關說之禁止) 政風人員應廉潔自持,不為及不受任何請託、關說;並不得為私人 承諾或給予特定個人、團體任何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