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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受刑人郵包寄入管理規定 8
八、寄入之保暖衣褲,型式不得為夾克、大衣、皮衣、睡衣、背心、袍及
    毛線編織品,不得與囚衣褲同色調,如有綁繩者,抽出棄之。違者寄
    回或自願銷毀處理。
民國 92 年 12 月 02 日修正
8
八、寄入之保暖衣褲,型式不得為夾克、大衣、皮衣、睡衣、背心、袍及
    毛線編織品,不得與囚衣褲同色調,如有綁繩者,抽出棄之。違者寄
    回或自願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