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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受刑人郵包寄入管理規定 6
六、寄入物之包裝容器,以非金屬軟質品為限。罐、瓶容器以手力輕微或
    無法改變外觀之硬質容器禁用,但內容物准許領用 ; 容器自備。
民國 92 年 12 月 02 日修正
6
六、寄入物之包裝容器,以非金屬軟質品為限。罐、瓶容器以手力輕微或
    無法改變外觀之硬質容器禁用,但內容物准許領用 ; 容器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