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3
三 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之職掌如左: (一) 關於請求賠償事件之協議事項。 (二)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訴訟事項。 (三) 關於求償事件之認定事項。 (四) 其他有關國家賠償事項。
民國 92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3
三 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之職掌如左: (一) 關於請求賠償事件之協議事項。 (二)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訴訟事項。 (三) 關於求償事件之認定事項。 (四) 其他有關國家賠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