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會議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擔任會議主席。 鑑定會議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 決議。
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擔任會議主席 。 鑑定委員會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 得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