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9.21 05:1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 9 條
製作涉及國家機密案件筆錄之人員,應於當日整理完畢,送交檢察官保管
。
民國 92 年 08 月 06 日訂定
第 9 條
製作涉及國家機密案件筆錄之人員,應於當日整理完畢,送交檢察官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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