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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資助收容人返家旅費執行要點 1
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之規定。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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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之規定。
民國 92 年 07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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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