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受訓人員在矯正署研習期間品德素養考核成績,應由教輔人員檢具相 關資料,提受訓人員輔導考核小組決議陳報矯正署長官核定。
七、受訓人員在矯正署研習期間品德素養考核成績,應由教輔人員檢具相 關資料,提受訓學員輔導小組決議陳報矯正署長官核定。
四、學員品德操守成績達到九十分以上或未滿六十九分者,應將學員具體 事實相關資料,提受訓學員輔導委員會決議陳報署長核定。
四、學員品德操守成績達到九十分以上或未滿六十九分者,應將學員具體 事實相關資料,提矯訓所輔導工作會報決議陳報所長核定。
四 學員品德操守成績達到九十分以上或未滿六十九分者,應將學員具體 事實相關資料,提矯訓所輔導工作會報決議陳報所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