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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預防流感疫情入侵訂定出、入所收容人加強檢查注意事項 2
二、收容人入所時,由檢查站值勤人員發給口罩乙個當場配戴,領用紀錄
    應登記於簿冊內並簽名捺印。同時通知中央台主任派員前往檢查站辦
    理接收及檢查工作(如總務科已先行通知中央台時,應立即派員前往
    )。
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修正
2
二、收容人入所時,由檢查站值勤人員發給口罩乙個當場配戴,領用紀錄
    應登記於簿冊內並簽名捺印。同時通知中央台主任派員前往檢查站辦
    理接收及檢查工作(如總務科已先行通知中央台時,應立即派員前往
    )。
民國 92 年 06 月 02 日訂定
2
二  收容人入所時,由檢查站值勤人員發給口罩乙個當場配戴,領用紀錄
    應登記於簿冊內並簽名捺印。同時通知中央台主任派員前往檢查站辦
    理接收及檢查工作 (如總務科已先行通知中央台時,應立即派員前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