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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學習英語應行注意事項 6
陸  本注意事項經所務委員會決議通過暨上網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2 年 05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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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本注意事項經所務委員會決議通過暨上網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