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1:4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新竹戒治所外聘教師作業要點 4
四  聘請教師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填寫簡歷表,經本所「外聘教師人事
    甄審會」審查通過後聘請之。
民國 92 年 04 月 2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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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聘請教師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填寫簡歷表,經本所「外聘教師人事
    甄審會」審查通過後聘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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