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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3.15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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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戒治所外聘教師作業要點 1
一 依「戒治所實施階段課程處遇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戒治處遇教師授 課課程類別計有:諮商輔導、生涯輔導、衛生教育、公民教育、宗教 教誨、體能訓練與活動及勞動工作與技訓等七類別。
民國 92 年 04 月 2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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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戒治所實施階段課程處遇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戒治處遇教師授 課課程類別計有:諮商輔導、生涯輔導、衛生教育、公民教育、宗教 教誨、體能訓練與活動及勞動工作與技訓等七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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