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防疫小組」執行要點 4
肆  任務:
一  掌握全監員工暨收容人之生理衛生狀況。
二  擬訂防範由外導入傳播可能性因素之預防措施。
三  研擬發現可疑病例時之處置措施。
四  預擬須採隔離措施狀況時之空間使用及戒護勤務之配置。
五  掌握相關疫情訊息暨宣導個人預防常識。
民國 92 年 04 月 18 日訂定
4
肆  任務:
一  掌握全監員工暨收容人之生理衛生狀況。
二  擬訂防範由外導入傳播可能性因素之預防措施。
三  研擬發現可疑病例時之處置措施。
四  預擬須採隔離措施狀況時之空間使用及戒護勤務之配置。
五  掌握相關疫情訊息暨宣導個人預防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