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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2
二、適用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新法。適用八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法;適用其修
    正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簡稱舊法。
民國 104 年 02 月 0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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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新法。適用八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法;適用其修
    正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簡稱舊法。
民國 95 年 08 月 14 日修正
2
二、適用 94 年 2  月 2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新法。適用
    86  年 11 月 26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法;適用其修正
    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簡稱舊法。
民國 95 年 07 月 0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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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 94 年 2  月 2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新法。適用
    86  年 11 月 26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新法;適用其修正
    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簡稱舊法。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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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 86 年 11 月 26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以下簡稱新法;適
    用其修正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以下簡稱舊法。
民國 92 年 04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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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適用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以下簡稱新法
    ;適用其修正公布前之刑法條文者,以下簡稱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