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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載貨用升降機使用注意事項 1
一  為維護升降機操作及人員安全,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2 年 04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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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維護升降機操作及人員安全,特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