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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1
壹  依據: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授研展字第○九一○○一六六九六
    號函頒修正「行政院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民國 91 年 08 月 30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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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依據: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授研展字第○九一○○一六六九六
    號函頒修正「行政院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