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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才藝舍坊管理要點 6
六 公務佈置之申請:請各科室以書面陳 典獄長核可後,再由教化科提 供所需之作品。 (設簿登記陳核)
民國 92 年 03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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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務佈置之申請:請各科室以書面陳 典獄長核可後,再由教化科提 供所需之作品。 (設簿登記陳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