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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受刑人違規累進處遇處理要點 2
二  累進處遇分數之核低或停止記分以操行、責任觀念及意志 (以下簡稱
    ;教化) 種分數為限。
民國 92 年 02 月 2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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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進處遇分數之核低或停止記分以操行、責任觀念及意志 (以下簡稱
    ;教化) 種分數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