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文書流程管理稽核計畫 3
三  秘書室為加強文書流程管理功效,應與各科室密切聯繫配合,落實文
    書稽催、時效統計分析、流程簡化及運用資訊技術執行相關工作;並
    得視需要與各科室舉行會議,共同檢討改進。
民國 92 年 01 月 13 日修正
3
三  秘書室為加強文書流程管理功效,應與各科室密切聯繫配合,落實文
    書稽催、時效統計分析、流程簡化及運用資訊技術執行相關工作;並
    得視需要與各科室舉行會議,共同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