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3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業務聯繫中心作業要點 6
六  輪值人員應依規定妥適處理業務連繫事宜;辦公時間內,本中心之聯
    繫業務,由幹事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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