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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 2 條
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之財產,應運用於推展更生保護事業。
民國 92 年 01 月 08 日訂定
第 2 條
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之財產,應運用於推展更生保護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