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6: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 14 條
關於動產、有價證券之處分,逾一定金額者,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一
定金額以下者,由更生保護會或分會自行處理。
前項一定金額,由更生保護會訂定,報請法務部核定。
民國 92 年 01 月 08 日訂定
第 14 條
關於動產、有價證券之處分,逾一定金額者,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一
定金額以下者,由更生保護會或分會自行處理。
前項一定金額,由更生保護會訂定,報請法務部核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