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快速終結案件實施要點 1
一、為提昇結案效率,使輕微案件迅速終結,以減輕民眾出庭應訊之勞費
    ,並儘早得知案件偵查結果,而達到訴訟經濟及便民之目標,特訂定
    本要點。
民國 91 年 12 月 19 日訂定
1
一  為提昇結案效率,使輕微案件迅速終結,以減輕民眾出庭應訊之勞費
    ,並儘早得知案件偵查結果,而達到訴訟經濟及便民之目標,特訂定
    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