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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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看守所收容人環境保護教育實施計劃要點 7
七 主辦單位戒護課應指派一名負責業務之推動執行,並將執行成果定期 陳報法務部。
民國 88 年 12 月 08 日訂定
7
七 主辦單位戒護課應指派一名負責業務之推動執行,並將執行成果定期 陳報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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