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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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看守所辦理觀察勒戒業務注意要點 13
十三 戒護課、人事室應就相關醫療人員資格、津貼問題與省立醫院加強 連繫協調。
民國 88 年 02 月 16 日訂定
13
十三 戒護課、人事室應就相關醫療人員資格、津貼問題與省立醫院加強 連繫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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