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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各監獄精神病受刑人移送臺灣臺北監獄桃園第一分監注意事項 1
一  台灣台北監獄桃園第一分監監禁之對象,為患有精神疾病之男女受刑
    人。一般普通病犯不予收容。
民國 74 年 02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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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台灣台北監獄桃園第一分監監禁之對象,為患有精神疾病之男女受刑
    人。一般普通病犯不予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