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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獄實踐三民主義管教措施要點 15
十五  各看守所刑事被告推行三民主義管教措施,在不牴觸法令範圍內,
      得參照本要點實施。
民國 69 年 10 月 06 日修正
15
十五  各看守所刑事被告推行三民主義管教措施,在不牴觸法令範圍內,
      得參照本要點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