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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獄實踐三民主義管教措施要點 13
十三  監獄為發揮三民主義管教上之成效,得在受刑人間定期舉行個人與
      個人競賽、工場與工場競賽、各區與各區競賽,競賽期間與項目均
      由各監獄自行決定。
民國 69 年 10 月 06 日修正
13
十三  監獄為發揮三民主義管教上之成效,得在受刑人間定期舉行個人與
      個人競賽、工場與工場競賽、各區與各區競賽,競賽期間與項目均
      由各監獄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