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6 20:10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監獄實踐三民主義管教措施要點 1
一 監獄應於初級、高級,補習各教育班次增設三民主義課程,每週至少 一小時,以加強受刑人對三民主義之認識。
民國 69 年 10 月 06 日修正
1
一 監獄應於初級、高級,補習各教育班次增設三民主義課程,每週至少 一小時,以加強受刑人對三民主義之認識。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