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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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視察監所業務注意事項 3
三 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視察看守所,準用前項之規定。
民國 69 年 10 月 29 日修正
3
三 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視察看守所,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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