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受刑人同時具有新法撤銷假釋與重罪累犯不得假釋者,應分別執行 ,分別計算。
十一、重罪累犯不得假釋受刑人之晉分標準適用累犯之晉分標準。 受刑人同時具有新法撤銷假釋與重罪累犯不得假釋者,應分別執行 ,分別計算。
十一 本要點經提請監務委員會會議決議後通過,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