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於受託人得 自信託財產收取報酬時,準用之。 第四十一條規定,於受託人得向受益人請求報酬時,準用之。
(準用規定) 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於受託人得 自信託財產收取報酬時,準用之。 第四十一條規定,於受託人得向受益人請求報酬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