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秘書室對各科室處理之民眾陳情事項,應具體紀錄陳情事項、姓名、 住址及電話號碼等,以便追蹤處理情形。
五 秘書室對各科室處理之民眾陳情 (抱怨) 事項,紀錄具體抱怨事項、 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等,以便追蹤處理情形。 (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