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0:35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值日人員值日實施要點 9
九 值日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有臨時事故亟待處理者,值日員應向直日 官報備,值日官與督勤官應相互告知,但以一小時內返回為原則,違 反者依第三條規定處理。
民國 90 年 01 月 10 日修正
9
九 值日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有臨時事故亟待處理者,值日員應向直日 官報備,值日官與督勤官應相互告知,但以一小時內返回為原則,違 反者依第三條規定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