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0: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值日人員值日實施要點 7
七  值日人員於任務範圍內之事務,依事務性質,通知管教人員或督勤官
    處理,遇有重大事項必須請示或非職權所能處理者,應視情形及時陳
    報有關主管長官。但無須緊急處理者,得於次日上班時,通報主管單
    位辦理。
民國 90 年 01 月 10 日修正
7
七  值日人員於任務範圍內之事務,依事務性質,通知管教人員或督勤官
    處理,遇有重大事項必須請示或非職權所能處理者,應視情形及時陳
    報有關主管長官。但無須緊急處理者,得於次日上班時,通報主管單
    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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