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0: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值日人員值日實施要點 10
十  值日人員按規定發給值日費。
民國 90 年 01 月 10 日修正
10
十  值日人員按規定發給值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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