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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廣告設計班應行注意事項 17
十七  隨時注意工廠安全、秩序及維護,具有毒性藥劑、易燃品或其他危
      險工具,應特別注意管理。
民國 89 年 11 月 07 日訂定
17
十七  隨時注意工廠安全、秩序及維護,具有毒性藥劑、易燃品或其他危
      險工具,應特別注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