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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班應行注意事項 12
十二  每日應確實檢查工場之水電、門窗,如有損壞或異樣馬上報請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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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9 年 11 月 0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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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每日應確實檢查工場之水電、門窗,如有損壞或異樣馬上報請檢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