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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宿舍管理辦法 2
二  本辦法所稱宿舍管理係指本院公有宿舍配住、借用及管理等事項。
民國 90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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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辦法所稱宿舍管理係指本院公有宿舍配住、借用及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