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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宿舍管理辦法 17
十七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並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民國 90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17
十七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並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