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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職務宿舍規則 7
七  宿舍內嚴禁存放違禁或危險物品,如經查覺,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民國 90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7
七  宿舍內嚴禁存放違禁或危險物品,如經查覺,報請主管機關處理。